关于国庆节期间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来源:后勤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08-10-15浏览次数:2773

总公司下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安排,经总公司办公会议研究,现就公司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庆节期间的放假规定,公司从9月29日—10月5日放假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上班, 10月6日起全体职工上班,并按照冬季作息时间表执行。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二、各部门要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予以纠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总公司。同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假期平安。
    三、各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后勤保障工作,重点抓好食品安全、公寓安全和水电供应正常,做好留校师生的后勤服务工作,确保假期工作的稳定有序。
    四、加强假期值班工作,明确值班职责与任务。公司本级值班按10月值班安排表执行,同时要求公司各级负责人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各部门根据实际安排好值班人员,并保持信息畅通,有情况及时上报。
    五、各部门将安全自查报告和值班安排表于2008年9月27日下班前报总公司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