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的通知》精神,经下属部门推荐,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确定韩晓强同志为推荐评选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
若有不同意见,请以实名的形式向后勤服务中心党总支反映。电话:2321122。
中共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发布来源:后勤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1-11-29浏览次数:149
各支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的通知》精神,经下属部门推荐,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确定韩晓强同志为推荐评选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
若有不同意见,请以实名的形式向后勤服务中心党总支反映。电话:2321122。
中共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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