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总公司召开2016年第12次党总支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由党总支副书记龚荣生主持,公司党总支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 会上,龚荣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传达了省委教育工委和校党委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从一个“中国梦”、三大杰出贡献、“四个自信”、七提“理想信念”、十次强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等十个方面,全面回顾了95年党的光辉历程,深刻阐明了近代以来社会发展的规律性,阐明了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略,是我们党的行动纲领。 会议要求,总公司各支部要根据校党委和公司党总支的要求,组织好“七一”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要将讲话精神作为总公司各级学习会的重要内容,组织好专题学习。会议强调,总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总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从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和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为建设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后勤保障体系再立新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