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后勤服务总公司召开物资采购与招投标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讨论修订总公司相关物资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制度。公司党总支副书记龚荣生、副总经理叶明泉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小组成员严格对照《湖州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湖州师范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逐条对《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采购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办法》、《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供货实体准入办法》、《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供货商考核细则》、《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准入供应商相关规定》、《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物资定价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了讨论与完善。

叶明泉指出,要进一步规范采购招标程序,将公司所有采购招标活动纳入公司统一管理,提高管理规范性。进一步完善机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中心职责,形成一揽子采购、招标、准入、定价、考核等制度和机制。希望各部门和中心群策群力,对相关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龚荣生强调,一是采购规范很重要。学校与公司性质不完全相同,制定完善采购与招投标相关办法很有意义,定价问题仍需再思考并逐步完善。二是合同规范很有必要。各部门在提采购要求之前,就应弄清楚资金来源,从而使招标、合同、付款一致。同类合同尽量统一,不要使用霸王条款。工程合同要注意与湖州市审计局湖审〔2015〕32号文件有关内容一致。
据悉,会后采购管理办公室将进一步做好讨论意见汇总和制度相关条款的修改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