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中心东校区餐厅迎接食品安全A级单位复评

发布来源:后勤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3-04-03浏览次数:3006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处一行三人对我校餐饮服务中心东校区云士餐厅、望峰楼的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复评。
   
    经过现场检查、台帐资料的抽查,评定组一行对我东校区餐厅在量化分级管理中所做的工作进行了评价,同时也提出了一些现实可行的整改意见。
    据悉,本次食品安全A级单位复评是为进一步推进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有效规范各单位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根据《湖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湖州市餐饮服务单位“五常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的。通过此次复评工作,餐饮服务中心对照上级部门的高标准严要求,发现了存在的不足之处。今后,中心希望通过着力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充分挖掘自身潜力,为今后中心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提供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