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应聘人员考试的通知

发布来源:后勤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3-03-11浏览次数:2075

    为进一步做好应聘人员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凭公司人力资源部的通知参加由公司组织的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报考财会岗位的测试财务专业知识一门,其它岗位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财务人员岗位的请带计算器)
    笔试时间3月22日上午9:00至11:00,参加考试者在8:45分前到达,进行现场抽号,迟到者作自动放弃,进入考场凭身份证,不带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2号行政楼五楼教室(湖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对面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大门西侧)。
    二、面试
    面试人员按岗位数与应聘者1:3的比例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  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计分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依据总分,再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按笔试分数高者为先)。
    四、体检
    由公司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对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由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按相关程序进行。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湖州师范学院后勤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录用
    公示期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统一签订劳动合同。
    有关事项可咨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电话;2321978,舒老师。
 
 
                         湖州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