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就2011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4月2日(周六)补上4月4日(周一)的课。
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后勤服务总公司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
发布来源:后勤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1-03-28浏览次数:1722
后勤服务总公司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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